茂名市广播电视台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于2003年6月9日正式运作,归属茂名市广播电视局管理。茂名市广播电视台所播出的自办广播、电视节目分别使用“茂名人民广播电台”、“茂名电视台”呼号。
时政新闻部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时事政治新闻的采访和舆论监督类型的新闻采访工作。
社会新闻部负责本台广播电视社会新闻的采访工作。
新闻专题部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新闻性专题、专栏采访制作工作。
新闻编辑部在局总编室的指导下,做好配合中心工作的年、季、月、周宣传策划工作;负责本台各套自办广播电视节目每天新闻栏目的编辑业务,并及时送达节目放送部门;负责向省级和中央级媒体发送稿件。
广播社教部负责本台广播社教节目板块的采、编、播工作。
广播文艺部负责本台广播文艺节目板块的采、编、播工作;负责广播文艺的创作、录制和广播文艺节目的采购及所有库存广播文艺节目的重播重审工作。
广播节目部负责本台自办广播节目的编排、整合、包装和服务性栏目的采制及重播重审工作(网上广播节目除外)。